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使用須知
作者:admin?? 添加時間:2014-08-01 16:33
為使用戶正確掌握使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知識,做好日常使用和維護工作,并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,使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真正為保衛單位財產安全發揮作用。現簡要介紹使用須知:
一、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使用常識:
1.開機:接通220V電源,工作顯示燈亮。如控制器的備用電源(簡稱備電)回路中裝有開關,其開關請注意也必須放在“開”的位置。
2.關機:切斷220V電源,同時也必須關掉備電開關。
3.自檢:使用控制器的“自檢”功能,可以檢查系統中的各探測器是否全部處于正常的安裝狀態。
自檢功能的操作方式基本有以下幾種:A.按下自檢鍵(或對應區號自檢鍵)后,相應探測器的房號燈應亮,同時探測器底座的確認燈應亮,機器發出火警聲響,如 某房號燈不亮,該探測器可能存有開路等故障。B.按下自檢鍵,再配合使用“后續”鍵,各探測器相應的地址編號(或房間號)在“數字顯示窗”中依次出現。如 檢查不到某只探測器的編號,該探測器可能存有開路或自身故障。C.通過數字鍵盤,輸入特定的“操作密碼“后,各探測器的狀態在液晶屏中列表顯示,其中包含 探測器的故障信息。由于控制器的生產年代或類型不同,自檢功能的操作方式將有很多細節上的區別。
4.備用電源(簡稱備電)維護:備電實際上是“可充放電的電池組”,當220V電源供電中斷時,備電將維持控制器在監視狀態下工作8小時。備電的日常維護 注意事項:A.停電或切斷220V電源供給后,不可以機器長時間使用備電,以免電池內電能耗凈,無法再充電造成報廢。B.正常情況下,每3個月左右讓機器 使用備用電源一次,使用中需要及時觀察備電的狀態,臨近電量用盡時立即恢復220V電源的供給。長時間不使用備電,電池組將產生“記憶效應”導致容量下 降。
二.報警后處理程序:
1.值班員在控制器顯示出報警信息后,首先要準確判斷報警位置,然后以快速度趕至現場,查明火情――(以下轉入貴單位自己制定的處理程序執行)。
2.非火警報警:查明現場報警系非火警因素,允許對控制器進行“消音”操作,但復位工作應待主管負責人確認之后才可進行。注:煙、粉塵、水蒸汽、風速等均會引起非火警因素報警。
3.故障報警:當控制器或系統出現故障時,控制器會亮故障燈,并發出與火警明顯不同的“故障音響”,提醒人們注意,此時一部分種類的控制器不能消去故障音響,應迅速找維修人員進行修理,此時切斷控制器的電源是非常錯誤的,甚至會造成無法彌補的過失。
4.記錄:以上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,值班員均要填寫記錄單,準確記下發生的時間、地點,并向主管負責人及時匯報。
三.日常管理注意事項:
1.消防組織:單位應設專人負責防火領導工作。單位應設專業值班員,24小時進行值守。值班員應接受培訓,具備系統使用的基本知識和撲救訓練經驗。
2.日常管理制度:單位要建立相應管理規章制度,明確職責范圍、交接班手續等。單位應建立系統維護保養制度,設立專項基金做為維修費和補充配件之用。
3.日常檢查工作:系統中的全部探測器,每季度要做一次加煙試驗,發覺不合格探測器要及時更換。控制器每半年應進行一次例常檢修,排除隱患,保證系統正常運轉。
一、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使用常識:
1.開機:接通220V電源,工作顯示燈亮。如控制器的備用電源(簡稱備電)回路中裝有開關,其開關請注意也必須放在“開”的位置。
2.關機:切斷220V電源,同時也必須關掉備電開關。
3.自檢:使用控制器的“自檢”功能,可以檢查系統中的各探測器是否全部處于正常的安裝狀態。
自檢功能的操作方式基本有以下幾種:A.按下自檢鍵(或對應區號自檢鍵)后,相應探測器的房號燈應亮,同時探測器底座的確認燈應亮,機器發出火警聲響,如 某房號燈不亮,該探測器可能存有開路等故障。B.按下自檢鍵,再配合使用“后續”鍵,各探測器相應的地址編號(或房間號)在“數字顯示窗”中依次出現。如 檢查不到某只探測器的編號,該探測器可能存有開路或自身故障。C.通過數字鍵盤,輸入特定的“操作密碼“后,各探測器的狀態在液晶屏中列表顯示,其中包含 探測器的故障信息。由于控制器的生產年代或類型不同,自檢功能的操作方式將有很多細節上的區別。
4.備用電源(簡稱備電)維護:備電實際上是“可充放電的電池組”,當220V電源供電中斷時,備電將維持控制器在監視狀態下工作8小時。備電的日常維護 注意事項:A.停電或切斷220V電源供給后,不可以機器長時間使用備電,以免電池內電能耗凈,無法再充電造成報廢。B.正常情況下,每3個月左右讓機器 使用備用電源一次,使用中需要及時觀察備電的狀態,臨近電量用盡時立即恢復220V電源的供給。長時間不使用備電,電池組將產生“記憶效應”導致容量下 降。
二.報警后處理程序:
1.值班員在控制器顯示出報警信息后,首先要準確判斷報警位置,然后以快速度趕至現場,查明火情――(以下轉入貴單位自己制定的處理程序執行)。
2.非火警報警:查明現場報警系非火警因素,允許對控制器進行“消音”操作,但復位工作應待主管負責人確認之后才可進行。注:煙、粉塵、水蒸汽、風速等均會引起非火警因素報警。
3.故障報警:當控制器或系統出現故障時,控制器會亮故障燈,并發出與火警明顯不同的“故障音響”,提醒人們注意,此時一部分種類的控制器不能消去故障音響,應迅速找維修人員進行修理,此時切斷控制器的電源是非常錯誤的,甚至會造成無法彌補的過失。
4.記錄:以上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,值班員均要填寫記錄單,準確記下發生的時間、地點,并向主管負責人及時匯報。
三.日常管理注意事項:
1.消防組織:單位應設專人負責防火領導工作。單位應設專業值班員,24小時進行值守。值班員應接受培訓,具備系統使用的基本知識和撲救訓練經驗。
2.日常管理制度:單位要建立相應管理規章制度,明確職責范圍、交接班手續等。單位應建立系統維護保養制度,設立專項基金做為維修費和補充配件之用。
3.日常檢查工作:系統中的全部探測器,每季度要做一次加煙試驗,發覺不合格探測器要及時更換。控制器每半年應進行一次例常檢修,排除隱患,保證系統正常運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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