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查要求:
a) 每日檢查分區控制閥組外觀應完整,無損傷、無滲漏,標識應清晰并與其保護的防護區相對應,閥體上的水流指示永久性標志應與水流方向一致,閥門啟閉位置正確,鉛封、鎖具完好,壓力表顯示應正常;
b) 每月測試開式系統分區控制閥的手動、自動、機械應急啟動功能及信號反饋功能;
c) 每月檢查閉式系統分區控制閥應處于開啟狀態,閥門啟閉標識應明顯并用鎖具固定,采用信號閥的,在試水閥處放水或手動關閉分區控制閥,信號反饋應正確;
d) 每月檢查區域閥組狀態顯示,依次啟閉各區域閥組信號閥,火災報警控制盤應能正確顯示。
保養方法:
a) 清除分區控制閥組周圍雜物和影響操作的障礙物;
b) 閥組組件損傷、滲漏,鉛封、鎖具缺失、破損應維修或更換;
c) 每半年至少應清理 1 次過濾器,清除阻塞物質及附著物。
報廢
噴頭有明顯損傷、變形、損壞無法修復或阻塞物、附著物無法清除時應報廢。
瓶組符合 5.9.3.1 的相關規定時應報廢。
區域閥組組件嚴重變形、銹蝕及其他明顯機械性損傷或功能缺失無法修復時應報廢。
